国务院批复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批复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2-02-22 00:00:00浏览量:2480次

      据中国政府网21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并原则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并要求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特色和优势,促进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抓好《规划》重点工作的落实:明确主体功能区,对重点经济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区、资源富集区、沿边开放区和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突出交通和水利两个关键环节,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另外,国务院要求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国家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建立有西部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体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农民幸福家园;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鲜明的小城镇,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优先发展教育,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区域;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国务院还要求西部地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认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东中部地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加强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进一步提升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的深度和水平,积极支持东中部地区的企业、人才到西部地区创业发展,进一步形成互惠互利、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来源: 新华网 )

附: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




附件: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