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江苏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2-08-22 09:54:00浏览量:2729次

8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常州召开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总结交流前一阶段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副厅长彭向峰作动员讲话,常州市副市长史志军到会致辞。

会议充分肯定了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全面理解法规文件,准确把握体系建设的内涵,强调下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着力抓好8个方面工作:

一是调整完善住房保障基本制度。要求各地按照“基本制度统一,实现方式多元”的原则,加快调整和完善住房保障基本制度。二是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试点示范工作。改进和完善现有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从机制体制上探索解决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三是细化落实住房保障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细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供应、资金筹措、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各项政策的落实措施。四是健全住房保障对象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的管理机构、实施机构、基层服务窗口三级管理服务网络,确保住房保障管理服务的公平公正、规范运营、管理有序、廉洁高效。五是建立健全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可以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区分政府、单位、社会三类不同的投资主体,实行不同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六是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住房保障申请审核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退出管理,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公正分配和有效使用。七是积极实施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保障对象信息、保障资源信息全覆盖,实现对保障对象准入退出、保障房源建设、保障资金使用和保障性住房运营的全过程监管。八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重点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确立的“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还表彰了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对全省开展住房保障试点示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常州、南通、淮安、宿迁四市以及宜兴5市、泗洪县会议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各省辖市住房保障部门分管领导、住房保障处处长,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省财政厅、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主持会议并对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