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8 10:41:00浏览量:5398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有关单位: 为总结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承建工程中的创优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境外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经研究,我会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简称境外鲁班奖)的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工程的评选条件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3〕24号)执行。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为参评工程的推荐单位。 三、参评工程为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承包,于2014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执行我国或英国、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制订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工程。 四、对有条件的工程我会将组织专家赴境外实地考查,对评审结果有争议的工程,将委托驻工程所在国的我国建筑工程技术专家进行实地查验并提供相应评价报告。 五、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表(见附件) (二)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类别、主要使用功能、规模、开竣工及验收日期,工程质量自评、核定等级及核定单位,工程建设、设计、承包、监理、竣工验收单位等。 2、工程技术特点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1)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及技术措施 (2)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3、工程质量和主要质量特色 4、采取“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 5、工程技术资料 6、工程不足之处 7、工程综合效果及获奖情况 (三)证明材料 1、工程立项批文或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承建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4、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承建单位、参建单位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协议(含工程执行的技术标准条款) 7、工程各分部执行的技术标准名称(应注明标准的国别) 8、工程所在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 9、业主对工程使用情况的评价 10、工程质量水平、先进设计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中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四)工程照片 500~800万像素6寸工程彩色照片20张,每张照片要附工程部位说明。 (五)工程录像 录像内容要求详见《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时间为10分钟。 (六)申报资料的数量和格式 1、申报表:提交原件一式两份,扫描件电子版1份; 2、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和证明材料:提交A4纸打印稿和word电子版文本各1份,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 3、工程照片:提交装订成A4规格相册1本和同内容光盘1张; 4、工程录像:提交DVD光盘一式两份。 六、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每家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项工程,并将推荐文件和申报资料于2015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我会质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 孙计萍、温军 联系电话:010-62164328 62139167 62139585(传真)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申报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