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27 16:06:00浏览量:5252次
建协建[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云南省建造师协会,建造师分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表彰和鼓励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做出显著业绩的注册建造师,我会继续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和推荐分配的名额,做好全国优秀建造师的申报工作。
2、本届推荐和评选工作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拟于下半年表彰。获得全国优秀建造师称号者其先进事迹将汇编《全国优秀建造师风采录》。
3、候选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奖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以后。
4、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
5、《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从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网(www.chinajzs.org.cn)下载。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805室
邮编:100081
联系人:吴建华、李超
电话:010-62159060,010-62152112(传真)
附件:
1.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2.全国优秀建造师推荐名额表
3.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4.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登记表
5.证明材料说明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