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关于对拟创建“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实行目标项目预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推荐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会议,会议通过听取预查组对工程实地抽查及排序情况的汇报,经评委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同意将19项工程确认为“2014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第一批)(附件一)”,决定推荐申报“鲁班奖”7项(附件二)、“国优奖”9项(附件三),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请向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反馈内容应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反馈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联系单位: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6633539、8330010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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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0036
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
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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