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25 11:35:00浏览量:4815次
苏建协(2016)第20号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苏民规〔2015〕1号)和省建筑行业协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为规范我会新闻发布行为,推进协会工作公开透明,我会制定了《江苏省建筑行业新闻发言人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工作规则》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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