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关于对拟创建“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实行目标项目预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推荐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6月1日召开会议,经听取预查组对工程实地抽查及排序情况汇报和评委讨论评审,最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决定推荐申报“鲁班奖”7项(附件一)、“国优奖”10项(附件二),同意将16项工程确认为“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第一批)”(附件三),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请向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反馈内容应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反馈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联系单位: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6555117、83300103(传真)
通信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幢1512室
邮政编码:210036
附件1:2017年度江苏省推荐申报“鲁班奖”汇总表(7项,按序排列)
附件2:2017年度江苏省推荐申报“国优奖”汇总表(10项,按序排列)
附件3: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汇总表(第一批)
江苏省申报“鲁班奖”、“国优奖”
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江苏省推荐申报“鲁班奖”汇总表(7项,按序排列).doc
附件2:2017年度江苏省推荐申报“国优奖”汇总表(10项,按序排列).doc
附件3: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汇总表(第一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