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建筑之乡发展研究会、电力工作部更名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建筑之乡发展研究会、电力工作部更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15:41:00浏览量:4974次

苏建协2019〕34号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本会秘书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社管〔201451号)和有关要求,以及《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经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本会“建筑之乡发展研究会”更名为“建筑之乡发展研究分会”、“电力工作部”更名为“电力分会”。

特此通知。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