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9 14:25:00浏览量:5236次
苏建协绿施【2020】2号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择优推荐申报,现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等329项工程列为“2019年度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项目,现予公布。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应按照《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加强现场指导和检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实施绿色施工,使施工全过程做到“四节一环保”,努力为“建设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2019年度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名单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绿色施工分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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