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6-03 00:00:00浏览量:5703次
各有关直属会员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1〕1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我会直属会员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凡于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资质的我省建筑业企业均为核查对象。其中二级资质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含三级),主项为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和环保(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等方面三级资质企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核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
二、核查内容
1、2010年度工程结算收入;
2、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技经人员数量;
3、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核查标准
1、工程结算收入以资质标准的80%考核;
2、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技经人员数量,以相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考核。其中,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少于3名、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少于2名(原标准对三级项目经理未作要求或少于2名的除外);
3、三级资质企业在2010年度有工程结算收入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资质监督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1、当年会费解缴收据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3、企业上年度统计报表复印件(必须符合动态核查所规定的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指标);
4、企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必须符合动态核查所需的建造师指标)。
以上材料请装订好报送我会。
五、截止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
协会联系人:吴辉(025)86380362 胡宇(025)83312695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