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关于聘任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3-25 14:00:00浏览量:3355次

根据《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章程》及《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作出以下聘任决定:

(一)聘任李向同志为江苏省“建筑之乡”发展研究会会长,李安富、李波、徐训国、成自勇、张涛、吴春华、吴建林、刘亚珍、童永华、袁苏祥等同志为副会长,童永华同志兼任秘书长;

(二)聘任邹金林同志为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会长,曹达双、杨关于聘任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如军、戚森伟、管鹤楼、韩秋宏、张宗建、蒋东良、梁云彪、邹志坚、徐宏均、陈健、杨宝年、张俊春、刘国平、丁舜祥等同志为副会长,刘红霞同志为秘书长;

(三)聘任赵华中同志为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会长,朱伟、李安富等同志为副会长,蔡杰同志为秘书长;

(四)聘任杨国忠同志为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会长,仲义正、范文忠、葛忠、方立新、姚念国、周伟、丁国平、康海波、高明兆等同志为副会长,程钢同志为秘书长;

(五)聘任张俊春同志为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电力工作部主任。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