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16 17:15:00浏览量:5710次
苏建协质(2016)11号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推荐“十二五”全国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的通知》(建协〔2016〕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对照优秀总工程师评审条件自愿向所在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申报;省部属企业自愿直接向质量与技术管理分会初审申报。
二、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对所有申报材料须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函)。
三、各市建筑(行)业协会需报送申报表纸质版两份、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两份、电子版,推荐函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务与2016年5月25日前报送我会。
四、关于推荐“十二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的通知(建协〔2016〕12号)、“十二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十二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推荐汇总表,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文件公告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丁仁龙,联系电话:028-86386411,18652965521
通信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座1512
邮 编:210019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工程建设质量与技术管理分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